原则上不会影响你在参保地的普通门诊待遇。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和各地普遍执行的政策:
异地备案主要针对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待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你在备案地(通常是长期居住地或工作地)享受更便利的住院以及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的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地普通门诊待遇通常不受影响:在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你仍然可以在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就医,使用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享受参保地原有的普通门诊统筹或账户待遇(具体待遇取决于你参保地的医保政策)。 可能的例外情况(需要特别注意):总结与建议:
普通门诊:办理跨省异地备案后,你回参保地看普通门诊(如感冒发烧、常规检查等),一般不会受到影响,可以正常使用医保。 门诊慢特病:这是最需要留意的部分。如果你有门诊慢特病,办理异地备案后,在参保地还能否享受相关待遇,需要向你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局)进行具体咨询。不同地区政策差异较大。 最稳妥的做法: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之前或之后,直接咨询你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可以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12393或12345热线等渠道),明确询问:总之,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主要是为了方便你在异地(备案地)就医结算,而不是为了限制你在参保地的权益。但为了确保无误,特别是涉及到门诊慢特病待遇时,强烈建议向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