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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流程普及后,还需本人回到原籍地办理吗

根据公安部自2021年起逐步推行的 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便民措施,在已开通此项服务的地区之间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原则上不需要本人专门回到原籍地(迁出地)办理

以下是具体的流程和说明:

适用场景:目前该政策主要在部分试点区域和特定迁移类型之间实施,例如:

  •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 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
  • 试点范围在不断扩大,长三角、京津冀、川渝黔、闽粤、湘鄂赣等区域内的部分省市之间已实现,更多省份也在陆续加入。

办理流程(简化版,无需返回原籍)

  • 申请落户地(迁入地)申请: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即你希望落户的地方)的公安机关(通常是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迁入地审核并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开具电子或纸质《准予迁入证明》(过去需要申请人拿此证明回原籍办理迁出)。
  • 信息内部流转:迁入地公安机关会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或省级协作平台,将迁移信息(包括《准予迁入证明》)直接流转到迁出地(原籍地)公安机关。无需申请人携带纸质文件往返。
  • 迁出地办理迁出:原籍地(迁出地)公安机关收到信息后,进行审核确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开具电子或纸质《户口迁移证》,并将信息流转回迁入地
  • 迁入地办理落户: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户口迁移证》和确认信息后,会通知申请人或直接为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发放新的户口簿。

关键点 - 无需本人回原籍

  • 整个过程中,《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的传递、迁出地的迁出操作,都是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系统信息流转完成的。
  • 申请人只需要在迁入地(目的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配合审核、最终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不需要为了办理迁出手续而专门跑回原籍地的派出所。

需要注意

  • 政策覆盖范围:并非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迁移类型都已实现。具体能否“跨省通办”,需要咨询迁入地的公安机关,确认两地是否开通了此项服务以及适用于你的迁移类型。
  • 申请环节需到场:虽然不用回原籍,但在迁入地提交申请、签字确认、领取新户口簿等环节,通常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
  • 材料要求:仍需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关系证明等),这些材料的审核是迁移的基础。
  • 特殊情况:如果迁出地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需要补充材料或有疑问,可能会联系申请人,但一般也无需本人必须回原籍,可通过远程方式(如邮寄、委托等,需符合规定)解决。

总结

在已开通“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的地区和迁移类型之间办理跨省户口迁移,公安机关通过内部信息流转代替了传统的纸质文件传递,因此申请人无需再专门回到原籍地办理迁出手续。 你只需要在迁入地(目的地)的派出所完成申请、审核和最终的落户手续即可。但务必提前向迁入地派出所咨询确认是否支持“跨省通办”以及具体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