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金计发办法是否会改变?
改革是必然趋势: 作为延迟退休政策配套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调整几乎是必然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人口老龄化、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大以及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
改革方向: 改革的方向可能包括(但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 更加强调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 在计算养老金时,可能会进一步提高缴费年限(工龄)和缴费工资基数(即你缴费的工资水平)的权重,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延迟退休本身就会增加缴费年限,这对个人养老金水平是有利的。
- 调整基础养老金计算参数: 可能涉及调整社会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计发基数或计发系数等参数。
- 优化个人账户计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可能会根据延迟退休后的预期寿命进行相应调整(目前计发月数是固定的,例如50岁退休为195个月,60岁退休为139个月)。延迟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年限相对缩短,理论上每月领取的金额可能会增加。
- “中人”过渡政策: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国家一定会制定详细的过渡性政策,确保其待遇水平平稳衔接,不会出现断崖式下降。这可能是改革中最复杂、最受关注的部分。
核心目标: 改革的核心目标并非简单降低养老金,而是
优化制度结构,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同时
激励参保人员延长工作年限、提高缴费水平。对于遵循“多缴、长缴”原则的人来说,改革后最终的养老金水平
未必会降低,甚至可能提高。
尚未定案: 具体如何改、何时实施,还需要等待国家正式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但可以肯定的是,政策制定会非常谨慎,会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设置过渡期。
二、缴费年限不足(不满15年)怎么办?
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门槛。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目前的政策提供了几种选择:
继续缴费至满15年: 这是最常见和推荐的方式。参保人可以:
- 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 在户籍地或符合条件的地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缴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 在企业继续工作并缴费: 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聘用,可以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缴费。
- 注意: 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法定退休年龄会逐步提高。如果你在“延迟后的新退休年龄”时缴费仍不满15年,同样适用此规则,你需要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延迟退休客观上给了更多人达到15年缴费年限的机会。
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觉得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负担较重或时间太长,可以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户籍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年龄(通常为60岁)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计发养老金待遇。
但需要注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通常低于职工养老保险。
一次性趸缴(部分地区适用,但政策收紧): 过去有些地方允许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但近年来国家政策收紧,对一次性补缴的限制越来越严格。目前,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群体(如特定时期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等)可能还有机会,或者部分地方可能有临时性政策。
对于绝大多数参保人,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政策空间已经非常小了。 具体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这是最后的选择。如果不想继续缴费,也不愿转入居保,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会将你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你。
但请注意,这样你就失去了按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资格,且单位缴费部分(计入统筹基金)是无法领取的,损失很大,一般不建议。
总结:
- 养老金计发办法会作为延迟退休的配套政策进行改革,目的是优化制度、增强可持续性和激励性。改革会设置过渡期,力求平稳。
- 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首选方案是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可个人缴费或继续工作参保)。延迟退休本身增加了缴满15年的可能性。
- 其他方案包括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较低)、在极有限条件下可能的一次性补缴(政策严控)、或终止关系领取个人账户(损失大,不推荐)。
建议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人社部门发布的正式政策文件,如有具体疑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